近年来,不法分子通过各种诈骗手段,让金融消费者防不胜防,个人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,提醒广大消费者高度警惕各类电信网络诈骗,谨防财产损失。
一、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表现形式
据公安机关统计,海南省内目前有以下十大类高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:刷单返利类诈骗,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,虚假网络贷款类诈骗,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诈骗,冒充公检法类诈骗,虚假征信类诈骗,虚假购物、服务类诈骗,冒充领导、熟人类诈骗,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,婚恋、交友类诈骗。
以虚假网络贷款类诈骗为例,海口的何某通过微信加了一名自称是某平台的贷款客服,贷款客服询问其是否需要贷款。因当时的确急需资金周转,何某和对方了解情况后,便在对方的引导下,登录虚假贷款网址链接,填写个人信息和银行卡信息申请贷款。何某填完后在平台上点击“提现”时显示“信息错误”,随后对方称因其在操作贷款流程中填写信息错误从而导致无法申请,需缴纳保证金才能申请,并让其向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。何某转账后,察觉不对劲,才意识到被骗。该类型诈骗主要通过冒充贷款客服,询问受害人是否有融资需求,引导受害人在虚假网址上进行贷款申请,并以信息填写错误为由,要求受害人缴纳保证金,实施诈骗。
二、相关风险提示
(一)牢记“九个凡是”,全面增强反诈意识。
1.凡是要求垫付资金做任务兼职刷单的,都是诈骗!
2.凡是宣称“内幕消息、专家指导、稳赚不赔、高额回报”投资理财的,都是诈骗!
3.凡是宣称“无抵押、无资质要求、低利率、放款快”的网贷广告,要求提供验证码或先交会员费、保证金、解冻费或者转账刷流水的,都是诈骗!
4.凡是自称电商、物流平台客服,主动以退款、理赔、退换为由,要求你提供银行卡和手机验证码的,以及下载共享屏幕软件和视频会议软件的,都是诈骗!
5.凡是自称公检法工作人员,以涉嫌相关违法犯罪为由,要求你将资金打入“安全账户”的,都是诈骗!
6.凡是自称“领导”主动申请添加QQ、微信等社交账号,先嘘寒问暖关心工作,后以帮助亲属朋友为由让你转账汇款的,都是诈骗!
7.凡是以各种名义发送不明链接,让你输入银行卡号、手机验证码和各种密码的,都是诈骗!
8.凡是通过社交平台添加微信、QQ 拉你入群,让你点击链接下载APP 进行投资、退费的,都是诈骗!
9.凡是冒用金融监管部门名义,发布“P2P出借人风险专项清退通知”“金融平台清退通知”“解决投诉”“理赔退费”“消除征信不良记录”等信息的,都是诈骗!
(二)选择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合法机构提供的合法金融服务,不要通过非正规金融机构渠道借贷和投资。消费者如果有借款、理财、保险等金融需求,应通过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的机构获取金融服务。切勿盲目相信陌生来电、短信、广告传单、社交媒体等非正规途径推销的“低息快捷”“免抵押担保”贷款业务及“保本高收益”理财产品等。
(三)加强个人信息保护,谨防信息泄露。对于不明来源的“内部消息”以及非官方渠道发布传播的信息,消费者要仔细辨识,妥善保管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号及密码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,不点击不明链接或者下载不明APP,不与陌生人共享屏幕,审慎对外提供个人信息,避免因信息泄露造成财产损失。